2016年1月19日,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9日在北京表示,要健全完善優秀審判人才到高校參加學習培訓、擔任兼職教師工作機制,積極藉助高校資源和力量,提升法官司法為民、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。
於2012年7月,最高法出台了《關於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的指導意見》,進一步明確了加強人員相互交流、互派人員講學授課、建立教育培養基地、建設實踐教學基地、共同開展專題調研、聯合開展在職教育等6種交流方式。並於2012年底首次安排6名法律院校教授到最高人民法院掛職,去年,最高法院啟動了第二批專家學者交流掛職工作,共安排了北京大學等高校7名教授和研究員到最高法掛職交流。並研究建立了法律研修學者和法律實習生制度,首批10名法律研修學者和50名法律實習生已於去年10月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。
19日的座談會上,周強指出,要進一步增強服務和管理意識,做好掛職研修學者、實習生的日常管理、服務保障工作,為專家學者提供幹事創業、施展才華的機會和舞台。要加強對法律實習生的指導培訓,引導他們努力將書本知識與司法實踐相結合,真正做到學有所得、學有所獲、學用相長。掛職研修學者和法律實習生要切實增強責任感、使命感,積極投入司法實踐、司法改革,積极參與到法治建設進程當中,不斷推動司法事業實現新發展。
資料來源 : 北京新浪網